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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使用鼎鹰广场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事项的公示

2013-8-2 13:51:57  阅读:1284次 字体:
 鼎鹰广场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你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供的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报告,你小区C栋1单元电梯主控变频器损坏,无法正常使用。为了保障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经你小区业主委员会书面征询广大业主意见,向我中心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6370元,用于你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你小区由鼎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 2008年竣工投入使用。根据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供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资料,经我中心审核,本次申请符合规定的维修项目和工程预算为26370.00元。(具体详见附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根据小区业主委员会 提供的有关资料,本次申请同意动用维修资金的业主均达到面积和人数的双三分二,符合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条件。(详见附件2)。

鉴于以上情况,我中心特将申请动用鼎鹰广场小区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事宜以及业主签名情况向你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全体业主公示。如业主对上述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在 2013年4月11日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权属证明至我市物业管理中心咨询或投诉。(咨询电话:83680614,地址:行政中心住房保障局大楼203室)

特此公示!

附:1、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复印件)

2、小区使用维修资金业主意见签名表(复印件)

上述公示材料张贴在小区主入口宣传栏及相关楼幢。

浏阳市物业管理中心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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