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百合花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你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供的申请报告,你小区电梯专用风机、电梯光幕及外呼板损坏、监控系统部分设备报废、水泵房变频供水设备损坏、消防管道漏水等需要维修、更新及改造。为了保障你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经你小区业主委员会书面征询广大业主意见,向我中心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21644.00元用于你小区电梯、监控系统、水泵房变频供水设备、消防管道等共用部位维修和更新改造,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该小区住宅属于联建房,于2008年竣工投入使用。根据业主委员会提供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资料,经湖南天都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本次申请符合规定的维修项目和工程造价为121644.00(具体详见附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根据业主委员会提供的申请资料,本次申请同意动维修资金的业主均达到面积和人数的双三分二,符合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条件。(详见附件2)
鉴于以上情况,我中心特将申请动用浏阳市百合花园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事宜以及业主签名情况向你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全体业主公示。如业主对上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在2013年8月8日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屋权属证明至我市物业管理中心咨询或投诉。(咨询电话:83680614、83681935地址:行政中心住房保障局大楼202、203室)
特此公示!
附件:1、工程审计报告(复印件)
2、维修项目业主签署意见江总表(复印件)
上述公示材料张贴在小区业主入口宣传栏及相关楼幢。
浏阳市物业管理中心
2013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