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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多举措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

2017-10-10 18:30:09  阅读:631次 字体:
摘要:为进一步强化楼市调控,长沙市政府28日出台一系列新举措,包括加快审批、督办预售证等,并推出对违规房企暂停土地拍卖等处罚措施,以加快推动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
 (原标题:长沙多举措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

 

为进一步强化楼市调控,长沙市政府28日出台一系列新举措,包括加快审批、督办预售证等,并推出对违规房企暂停土地拍卖等处罚措施,以加快推动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

根据新政策,长沙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需建立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台账清单,全面监测建设进度。对已经供应土地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督促尽快开工建设;对已经办理施工许可但未办理预售审批的商品住房项目,建立项目跟办清单,明确专人专责,督促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并依法办理预售许可证,形成市场有效供应。

在优化服务方面,明确发改、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园林、消防等职能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加快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审批第一责任人,对纳入督办清单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审批。

对纳入督办范围的商品住房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的多层房屋施工至正负零、高层房屋施工至主体5层,可申办预售许可手续。

在加强监管方面,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加大对未按要求开工建设的项目清理力度;加大对违规延迟建设、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捂盘惜售或变相捂盘、哄抬房价及违规炒作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
 

对严重违法违规、造成恶劣影响的房地产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暂停参与土地市场招拍挂,暂停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和新项目报建手续,暂停政策性补贴和行业评先评优,暂停办理资质升级和备案手续。凡应开工而未开工,或已开工但工程进度缓慢,不能按用地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上市销售的,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补缴土地闲置费,并依法依规追究企业有关责任。

摘自 新华社 2017.09.29 记者 阳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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