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浏阳兴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等三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公告
2018-12-12 13:00:04
阅读:
914次
字体:大 中 小
摘要:同意核发:浏阳兴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浏阳市银湖投资有限公司暂定资质延期一年,浏阳市明义房产置业有限公司为四级资质。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省住建厅《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房【2017】209号)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赋予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县(市)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浏阳兴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浏阳市银湖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暂定资质延续;浏阳市明义房产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暂定资质升四级资料进行了审查,并按相关程序予以公示。该企业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核发:浏阳兴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浏阳市银湖投资有限公司暂定资质延期一年,浏阳市明义房产置业有限公司为四级资质。
浏阳市住房保障局
2018年12月6日 |
|